其他

红河州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公告第3号

2017-07-26 红河教育



红河州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

录取公告第3号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各县市、各学校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坚决贯彻“阳光招生”政策,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全力支持,我州今年首次推行的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顺利推进。


截止7月26日,全州第三批次北部七县市除第二批次录取外的其它有招生计划的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六县招生录取工作圆满结束,除石屏高级中学因报考生源不足未录满额外,其它学校按计划录满名额。整个录取工作严格按照“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体现了阳光、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改革宗旨。


特此公告


附:红河州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第三批录取(面向南部六县)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红河州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第三批录取

(面向南部六县)情况统计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